從維護人身安全和衛生角度出發,土耳其依據WTO有關規定,制訂了外貿商品技術和標準法規。該規定每年做一定修改,
在土耳其有隸屬于外貿署的50個外貿商品檢測站分布在土八大區域內。這些檢測站依據70種標準(這些標準與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和歐洲經濟委員會的標準相同)負責對進口和出口農產品進行檢測和證書發放。
工業品的檢測由土耳其標準局負責。進口商進口前必須取得進口合格證書,以確保產品對人、畜、植物和環境無害。如進口商要求,土標準局可以按照相應的國際標準(ISO,CEN,IEC,CENELEC,ETSI)進行檢測。如果進口商已經取得歐盟標準(如CE標志、E標志、e標志)產品可以在歐盟國家內自由銷售,則進口商可以從土標準局取得免檢證書。
與環境保護有關的燃料和廢物、化學品的進口要從環境部取得進口證書。
藥品、化妝品、清潔劑進口要從衛生部取得進口證書,如果這類商品已經取得CE認證標志,并可以在歐盟國家自由流通,則可直接從衛生部取得進口證書。食品、農產品、動物制品等要從農業部取得進口證書。
為取得上述商品進口證書,要向相關部門提交如下資料:衛生證明,分析報告,成分報告,放射分析等文件。
上述文件的衛生和分析報告要從出口國授權的機構取得,要提供原件和翻譯件包括形式發票。
進口證書要在商品報關前取得,進口證書依據商品不同有效期4—12個月。